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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银信类业务:不得将信托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

发布时间: 2017-12-25 18:44:19

来源: 宏观政策

分类: 其他楼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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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信息来源“宏观政策”,由楼盘网于2017-12-25 18:44:19整理提供】

中国银监会12月22日于网站发布消息称,为促进银信类业务健康发展,防范金融风险,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信类业务进行规范。

《通知》共10条,分别从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双方规范银信类业务,并提出了加强银信类业务监管的要求。

当中,明确了银信类业务及银信通道业务的定义。即银信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作为委托人,将表内外资金或资产(收益权)委托给信托公司,投资或设立资金信托或财产权信托,由信托公司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银信通道业务,是指在银信类业务中,商业银行作为委托人设立资金信托或财产权信托,信托公司仅作为通道,信托资金或信托资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均由委托人决定,风险管理责任和因管理不当导致的风险损失全部由委托人承担的行为。

《通知》首次明确将银行表内外资金和收益权同时纳入银信类业务的定义,并在此基础上,将银信通道业务明确为信托资金或信托资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均由委托人决定,风险管理责任和因管理不当导致的风险损失全部由委托人承担的行为。

此外,《通知》指出,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展银信类业务,应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将信托资金违规投向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股票市场、产能过剩等限制或禁止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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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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